主題:
關于新舊證的銜接問題
內容:
廣東省排污許可證尚在有效期內,但未在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的時間內取得國家排污許可證,是否屬于無證排污。
答復時間:
2021-12-13
答復單位: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答復內容:
您好,我省已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自2019年8月13日,《廣東省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已廢止。根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有關規定,條例施行前已經實際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單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應當在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整改,達到本條例規定的條件并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逾期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不得繼續排放污染物。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服務單位:
惠州綠維環保公司
服務范圍:
1、環保管家、環評批復、竣工驗收、排污證平臺服務、應急預案、危廢回收、環境檢測
2、環境污染治理工程,車間通風降溫工程
3、VOCs有機廢氣綜合整治工程、VOCs一企一策服務
服務電話:
莊先生(業務經理)13790791174、廖小姐(業務經理)13556239959、潘先生(項目經理)15768577693
服務單位地址:
惠州市惠城區水口街道辦金盛麗景8棟1單元1樓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