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環境管理臺賬是排污單位對自行監測、落實各項環境管理要求行為的具體記錄。建立環理臺賬記錄制度,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的格式、內容和頻次,如實記錄主要生產設施、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以及污染物排放濃度、排放量,是排污單位落實排污許可管理要求、自證清白的重要依據。
根據《條例》三十七條規定,排污單位存在未建立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制度,或者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記錄,未如實記錄主要生產設施及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或者污染物排放濃度、排放量行為之一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每次5千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排污單位內部應建立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制度,記錄并上傳環境管理臺賬信息。
第一:建立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制度。排污單位依據排污許可證中載明的臺賬記錄要求,建立臺賬記錄制度,指定專人負責臺賬記錄工作。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內容包括基本信息、監測記錄信息、生產設施運行管理信息、污染治理措施運行管理信息和其他環境管理信息等。記錄形式應同時包括電子和紙質臺賬兩種,紙質臺賬內部留存,電子臺賬上傳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便于及時調取和查閱,臺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環境管理臺賬記錄要求信息
第二:記錄并上傳環境管理臺賬信息。登錄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選擇臺賬記錄模塊。可利用平臺提供的各類臺賬記錄信息模板進行填報,也可采用企業內部的臺賬記錄資料,定期上傳。
環境管理臺賬上傳模塊
環境管理臺賬上傳界面
? ? 當排污單位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及時上傳臺賬記錄信息,平臺內會自動公開相關信息,企業無需再進行信息公開操作。
重要提醒:排污單位發生異常情況導致污染物排放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時,應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減輕危害后果,如實進行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并報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說明原因。
《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實施在即,在此鄭重提醒廣大排污單位,要認真學習《條例》,嚴格遵守各項規定,信守自己許下的承諾,依法做好排污許可證后執行工作,切實履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