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內容:
我公司為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無儲存),現客戶端有多年積壓的化學品需要退回公司,該化學品已無回收利用價值,需要將其按危險廢物委外處置,目前公司的情況如下:
1、無危險廢物的貯存設施;
2、不涉及環境影響評價;能否在《廣東省固體廢物環境監管信息平臺》按非工業源產生單位申請企業帳號?能否進行危廢轉移?
問題答復:
您好,貴司客戶積壓危險化學品需報廢處置的,應由客戶作為產廢單位,落實法定的管理計劃、聯單轉移、數據申報等制度。請指導該客戶源頭消除危險化學品的物理特性,預處理達到常溫常壓穩定狀態后,方按危險廢物進行管理并規范安全處置。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惠州危險廢物處置服務:0752-2662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