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境影響評價,是建設項目不可回避的環保工作。大到公路、橋梁,小到餐廳、洗車店,開辦項目之前,都需要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以評估項目對環境有可能產生的影響,并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盡量避免項目對環境的侵害,讓人類生存和發展的相關活動可以更持續地進行。因此,了解一些環境影響評價方面的常識,無論是對于領導者、創業者、管理者還是一般從業人員,都是大有裨益的。
適用人群:
? ?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條規定、需承擔環境質量責任和環境保護義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尤其是中小微型企業的企業主、股東、經營管理人員和一般從業人員。
課程大綱:
一、環境影響評價及其作用
1.1 什么是環境影響評價?
1.2 建設項目環評及其作用
二、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的類型
三、企業開展環評的時間節點
四、環評的審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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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講義:
一、環境影響評價及其作用
1.1 什么是環境影響評價?
“環評”是環境影響評價的簡稱,《中國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法》第二條對環境影響評價的定義:環境影響評價指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
根據定義,環評分為有兩類,一類是規劃環評,是對土地利用的有關規劃,區域、流域、海域的建設、開發利用規劃,和工業、農業、畜牧業、林業、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設、旅游、自然資源開發的有關專項規劃而進行的環境影響評價。 一類是建設項目環評,是對建設項目進行的環境影響評價。
環評機構要根據國家規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相關標準、項目所在環境、國家和地方的產業政策、國家和地方環保管理要求以及項目的具體情況來編制環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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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建設項目環評及其作用
環評是在充分利用現有資料的基礎上,進行必要的環境現狀監測、試驗和類比調查,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建設項目在建設期、運營期對環境的影響,對項目可研中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進行分析論證,按照環境保護目標的要求,從環境保護的角度論證建設項目的可行性,并對建設項目提出環境保護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為環保主管部門及其他綜合審批部門進行審批決策提供重要依據。
環評及其環保批復,相當于是企業的出生證,是企業的第一項環保工作任務,環評文件只有經過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通過了,才有效。環評文件及其批復是企業建設階段和運營階段環保工作的最重要依據,也是環保部門對企業進行環保監管的最重要依據。
建設項目環評是針對建設項目的建設情況而做的,建設方應認真對待,并與環評工程師充分溝通,提供盡可能多的項目真實情況,得到與本項目最切合實際的環評文件,以避免潛在的環境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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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的類型
《中國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法》第十六條,國家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分類管理。建設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組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以下統稱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一)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全面評價;
(二)可能造成輕度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
(三)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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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第二條 “國家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對建設項目的 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分類管理。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本名錄的規定,分別組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 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第四條 “建設項目所處環境的敏感性質和敏感程度,是確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類別的重要依據。 涉及環境敏感區的建設項目,應當嚴格按照本名錄確定其環境 影響評價類別,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環境影響評價類別。環境影 響評價文件應當就該項目對環境敏感區的影響作重點分析。”
環境敏感區,是指依法設立的各級各類自 然、文化保護地,以及對建設項目的某類污染因子或者生態影響因 子特別敏感的區域,主要包括:(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地、飲 用水水源保護區;(二)基本農田保護區、基本草原、森林公園、地質公園、重 要濕地、天然林、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區、重要水生 生物的自然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天然漁場、資源 性缺水地區、水土流失重點防治區、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封閉及 半封閉海域、富營養化水域;(三)以居住、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辦公等為主 要功能的區域,文物保護單位,具有特殊歷史、文化、科學、民族 意義的保護地。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 第五條 “跨行業、復合型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類別按其中單項等級最高的確定。”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將建設項目分為23大類199小類,各類建設項目的環評文件類型均作了規定。(不是你想做成報告書就報告書的,也不是你覺得項目簡單沒什么污染就做成報告表的或登記表的。)
國家根據管理的需要,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也會修訂調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 2 號)2008年10月1日實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33 號)2015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環評文件有三種:環評報告書、環評報告表、環境影響登記表。各種環評文件,有規定的章節或格式。其中環評報告書、報告表必須要由資質單位編制,報環保主管部門審批,批準了的環評文件才有效。環境影響登記表,建設方可自行編制上傳備案,日后的課程中我們將詳細講解怎樣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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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業開展環評的時間節點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需做環境影響報告書或報告表的新建項目要在開工建設前組織環評,并經環保部門主管部門批準;經批準的建設項目在技改、擴建、遷建變更前組織環評,并報批環評文件。做環境影響登記表的項目在新建或變更前填報備案。
對于已經存在的違規企業,應根據當地環保管理部門的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環保手續,以免相關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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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依法經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后未予批準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
環評法第二十四條規定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后,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環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根據違法情節和危害后果,處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對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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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環評的審批程序
? ? ?環評——技術評估——總量申請——報批。
環評階段:
? ? 環評報告書:環評單位接受企業委托——現場勘察——(第一次公示)——收集資料——工程分析——編制環境監測方案——委托監測——編制環評報告簡本——(第二次公示、公眾問卷調查)——編制環評報告
環評報告表:環評單位接受企業委托——現場勘察——收集資料——工程分析——(編制環境監測方案——委托監測)——編制環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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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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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術評估程序:技術評估部門受理—預審—組織專家評審—修改報告—出具技術評估意見。
? ??總量申請程序:向鎮環保辦申請—鎮環保辦審核—區總量辦核實—鎮人民政府批準
? ??審批程序:受理公示(5、10個工作日)—審批前公示(5個工作日)—審批(5個工作日)。如果環評質量或者環評報告中描述的與環保主管部門現場勘察時不一致,通常會退件,修改環評報告或建設方整改后再重新入件報批。